2013级本科14班中法学生罗书豪,学号为41301453。从2014年9月3日到校后,就声称自己要到国外大学读书,所以就不在学院读书。当时,辅导员老师告知需要办理退学相关手续,但该生一直未办理相关退学手续。辅导员老师多次与该生联系,至今均未返校 办理退学手续。
根据《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,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予退学: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;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进行学籍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。经学校研究决定,从公告之日起,限罗书豪同学在一个月之内回校办理退学手续。若未按时办理,学校将根据《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,给予退学处理。